供應商管理

供應商管理政策
虹冠對各供應商之選定,除考量其品質、交期、價格與符合政府及法令規定外,為因應國際環保趨勢及客戶端綠色採購需求與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要求廠商聲明簽署虹冠    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環境不使用證明書/禁用物質保證書(REACH )/ 衝突礦產宣告書(EICC ) 等合約文件;並每年針對主要供應商實施自我評估與稽核其持續運作相關品質/環境安全管理系統等,藉以分析與評估供應商的潛在風險,有效掌控供應商所面臨之問題或障礙,進而提供適當的資源與協助,輔導要求供應商符合相關規範。同時亦敦促供應商落實環境保護與節能減碳、與供應鏈溝通淨零碳排議題、持續收集相關碳盤查數據、改善勞動安全與衛生、重視工作與人權,共同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依據公司內部作業規範:Q-2-012供應商管理辦法)

企業社會責任

所有虹冠供應商皆需承認遵守企業社會責任

有害物質管理
虹冠致力於持續消減有害物質 滿足顧客與法規要求,並基於世界各國之環境保護法令的要求,訂定本公司所有產品之有害物質管理規範,現有無鹵素產品皆符合法規及客戶對產品之規範要求,除每年定期抽樣送SGS檢測、落實自主管理外;並要求所有供應商需適時提供相關檢測報告,共同促進遵守環境保護法令,維護地球環境與減輕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衝突礦產管理
「衝突礦產」係指由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鄰近國家(烏干達、盧安達…等)所產出之金(Au)、錫(Sn)、鉭(Ta)和鎢(W)等稀有金屬礦產。
  虹冠宣示並承諾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同時也要求供應商須遵守
1.不使用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鄰近國家所產出的衝突礦產---金(Au)、鉭(Ta)、錫 (Sn)和鎢(W)。
2.要求供應商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鄰近國家所產出的衝突礦產。
3.要求供應商回溯所有產品中所含的涉及衝突礦產,並展開來源調查填寫衝突礦產宣告書(EICC),以確保不使用來自非法礦區的衝突礦產。
並簽署衝突礦產宣告書。

供應鏈管理具體做法

公司跨部門成立供應商管理專案小組,透過評選廠商、稽核輔導、績效評估、技術訓練、例行會議溝通、供應商論壇等,以雙方互惠交流為合作基礎,將企業永續之要求及品質落實於供應商生產管理中。除定期召開供應商週會/雙週會/月會等跨部門與廠商間之會議、研論供應商產能/交期/品質/工程技術發展等問題,留存會議記錄;並每月定期向營運副總等高階主管滙報供應商相關績效。
供應商評選 供應商稽核 供應商會議與訓練 供應商評比

所有供應商必須具備ISO 9001等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並通過跨部門之評鑑,簽署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

跨部門稽核與輔導小組針對供應商的缺失追蹤改善進度要求提升品質與技術、精進製程並提升良率;導入自動化提升產能及防範人為疏失,落實工安;承諾節能減廢與減少碳排

定期週會/雙週會/月會等跨部門與廠商間之會議,溝通引導符合相關國際規範,包含技術、法規、消防保養、有害物質檢測、衝突礦產、碳盤查、美中貿易風險因應

定期評鑑各供應商,並於年度論壇/年會中宣導相關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理念,並表揚傑出貢獻廠商


供應商評比與分級管
為有效管控各供應商之全面品質表現,本公司跨部門定期考核各供應商之品質異常及環境管理系統異常反應件數、交期的準確性及緊急件配合度、工程服務滿意度含工程試作和技術支援 等三項指標,並由相關部門依評比結果之分級決定後續與供應商往來的程度及管控方式。

分級 分數 評比結果之管控因應
A級 90分以上

考慮增加採購比例並更改稽核評鑑頻率為二年。

B級 70~89分

考慮維持採購比例及正常稽核評鑑頻率。

C級 60~69分

以減少委製的方式來促其改善,並要求該供應商進行相關改善書面回覆,直到符合要求為止。嚴重時得取消合格供應商之資格。

D級 59分以下

取消其合格供應商之資格,並從「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除名。

 
112年-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及溝通管道與回應方式執行績效報告